香港投资与移民
香港申請的基本條件
申請人必備條件
(1)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兩年前擁有不少於650萬港元淨資產。
(2)申請人的年齡在年滿18周歲,且無犯罪記錄。
(3)中國內地人士須取得外國永久居居留權,方可申請香港投資移民。
(本公司可代辦第三國居留權文件,此文件只做香港投资移民之用途,如有其他用途另议。)
申請香港資本投資計畫所需文件
一.辦理第三國居留權所需文件:
1.中國旅遊護照〈有效期不少於12個月〉
2.彩色白底照片小一寸(細頭)6張,1.5寸6張
二.公證書(中英文)-申請香港居留用
1.出生證正本及公證書(每位申請者必須提供)
2.結婚證正本及公證書(已婚人士必備、6個月有效)
3.無犯罪公證書
4.學歷、學位、工作簡歷文件
5.戶口名簿正本
6.主申請人及配偶之父、母及兄弟姐妹之證件、婚姻狀況及職業
7.主申請人現居住之詳細地址
8 . 有效的營業執照公證(如申請人以公司股份作爲申請香港資金650万持續擁有證明文件)
9 . 身份證副本
二.個人名下的資產證明(提供過往兩年不少於港幣650萬的淨資產,包括:銀行存款、股票、債券或房產等。)
三.相片(交香港政府用)
1.近照彩色照片尺寸不大於55mm*45mm;不少於50mm*40mm3張
2.申請簽證費用為港幣135元正(獲取兩年臨時簽證時繳付)
四.申請時間:
入境處約需4至6個月處理申請,如所提交的資料不足,處理程式將受阻延;基本上8-10個月內取得正式批准。
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目的
本计划的目的,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。
申请准则
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,才有资格申请来港:
(1)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;
(2)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;
(3)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650万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(存款证投资除外,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原则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);
(4)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纪录;以及
(5)能够证明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所带来的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获许投资资产类别
目前获准投资资产类别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资产,资本投资者可投资于一种或混合投资于两种获许投资资产类别。
(1)房地产
投资者可投资在香港的商业、工业或住宅物业,包括土地和楼花。根据计划来港居留而购买的物业,数目不限。
(2)金融资产
指定金融资产包括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、后偿债项,以及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(即单位信托基金或互惠基金)。
受养人来港
投资者可携同受养人(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)来港,惟必须能够支持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或公共援助。然而,受养人在提出申请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。
逗留条件
投资者获得原则上批准后,初步可以访客身份来港3个月。如能提出证据证明在港正积极进行有关的投资活动,其访客身份可获延期3个月。投资者提出已作出所需投资的证明后,会获准在港逗留两年(正式批准)。如投资者能提出证明其继续符合〈资格准则〉及〈投资管理的规定〉,便可获准延期逗留两年。按此准则,投资者可再获延期逗留,每次为期两年。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上,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。